忻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补选张春林为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晋中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刘星为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长治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补选陈向阳为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临汾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补选王延峰、何勇为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解放军和武警驻晋部队补选张文勇、李宁、徐宝龙为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张春林、刘星、陈向阳、王延峰、何勇、张文勇、李宁、徐宝龙的代表资格有效。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商黎光的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任俊杰的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商黎光、任俊杰的代表资格终止。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复明辞去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闫晨曦辞去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张复明、闫晨曦的代表资格终止。
晋中市选举的蓝佛安,吕梁市选举的王利波,解放军和武警驻晋部队选举的王洪流、徐锐、管懿,因工作变动调离山西。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蓝佛安、王利波、王洪流、徐锐、管懿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截至目前,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47人,出缺5人。
特此公告。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太原市消防条例》的决定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的《太原市消防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的《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忻州市亚高山草甸保护条例》的决定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通过的《忻州市亚高山草甸保护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治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决定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的《长治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治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决定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的《长治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晋城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的《晋城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汾市晋西太德塬生态保护条例》的决定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的《临汾市晋西太德塬生态保护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青祥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
张晋仁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青祥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
张晋仁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建秋、张彦丽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宝玥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向前、张生、郭艳兵、楚武龙、高建红、武美华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邬竖峰、赵伟、智磊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员红娟、郑国强、孙瑞峰为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石全鹿为山西省太原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春晖为山西省太原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茹飞为山西省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焦军丽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石全鹿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白玉春、武美华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韩丽、张仙兰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薛福强的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生的山西省太原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向前的山西省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