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实施措施》《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我省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坚决扭转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多发被动局面,省应急厅在全省矿山企业组织开展了“体检式”精查工作,强力推动矿山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源头治理、员工素质提升、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正规循环作业等工作机制,创新矿山安全监管模式,由以往查隐患向查履职、查能力转变,“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的局面明显改观,“人人都是安全员”的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全省矿山系统一年来的扎实工作,我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今年以来,截至 7 月 28 日,全省矿山共发生安全事故57起、死亡 67 人,同比减少 55 起、59 人,分别下降49.11%、46.83%。
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监管效能在全省矿山企业全面开展“体检式”精查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3〕300 号),现将全省矿山企业“体检式”精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体检式”精查工作主要采取企业主动自查、市级全面“体检”、省级示范指导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各市应急局、各矿山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我省“体检式”精查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深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矿山企业自查自改情况
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716 座、正常生产建设非煤地下矿山系统 50 个。自2023 年7 月份以来,全省730座煤矿和 144 个非煤地下矿山系统完成了自查,并编制了自查报告,发现问题隐患 33148 条,已整改32519 条,整改率98.1%。其中:煤矿自查发现问题隐患 29493 条,已整改29479条,整改率 99.95%;非煤地下矿山系统自查发现问题隐患3655条,已整改 3040 条,整改率 83.17%。各矿山企业上级公司对所属矿山自查自改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二)各市“体检式”精查情况
11 个市应急局均制定了矿山企业“体检式”精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组,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扎实推进矿山企业“体检式”精查工作。
煤矿方面,到 2024 年 6 月底,各市共对689 座正常生产建设煤矿进行了“体检式”精查,完成率96.23%。共查处问题隐患 73674 条,已整改 64482 条,整改率87.52%。各市“体检式”精查完成情况为:太原市 100%、大同市100%、朔州市100%、忻州市 100%、阳泉市 100%、晋中市100%、长治市100%、临汾市100%、运城市 100%、吕梁市 95.1%、晋城市77.78%。
非煤矿山方面,到 2024 年 6 月底,各市共对71 个非煤地下矿山系统进行了“体检式”精查,正常生产建设非煤地下矿山系统的“体检”完成率 100%。共查处问题隐患3838 条,已整改3259条,整改率 84.91%。除朔州市、阳泉市辖区内无正常生产建设非煤地下矿山系统外,其他市对辖区内正常生产建设矿山“体检式”精查完成率均为 100%。
(三)省级“示范性”体检情况
省级 4 个“体检式”精查组共对11 座煤矿、9 个非煤地下矿山系统开展了“示范性”体检,发现问题隐患1994条,并针对各矿井安全管理实际,提出 292 条整改措施建议。其中:对11 座煤矿开展了“示范性”体检,发现问题隐患1398条,提出174 条整改措施建议;对 9 个非煤地下矿山系统开展了“示范性”体检,发现问题隐患 596 条,提出118 条整改措施建议。
二、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动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临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体检式”精查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多次深入重点县、重点企业调研检查,组织召开现场会,听取精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作出安排部署。阳泉市在每月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听取“体检式”精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太原市常务副市长亲自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对“体检式”精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运城市、县两级均成立了“体检式”精查组,对全市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开展“全覆盖”联合精查。
(二)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多措并举务求实效。长治市在规定动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精查内容,创新制作了“六章十一节”精查模板;出台了煤矿安全风险预警制度、“不放心班组、不放心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不确认、坚决不开工”机制。晋中市增加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安全监测监控、重大灾害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9方面具体内容,制定了“体检式”精查评分办法,通过精查打分,直观体现企业实际安全生产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吕梁市提出“将精查与解决问题相结合、与培训相结合、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体检式”精查工作。
(三)千方百计紧盯整改,解决问题形成闭环。晋城市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体检式”精查问题隐患整改的通知》,要求各“体检式”精查组必须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每周向领导组报告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天安公司所属煤矿存在的采掘接续紧张、安全费用无保障、设备材料采购周期长、专业人才和一线作业人员短缺等突出问题,以市安委会名义向晋能控股集团下发安全生产建议函,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溯源分析深究原因,举一反三严控事故。大同市通过对“体检式”精查工作开展以来发生的煤矿事故进行溯源分析,发现一线工人“三违”行为是造成5 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市应急局在全市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反三违、提素质、控产能、遏事故”专项行动,通过加大“三违”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管理基础,坚决扭转因“三违”导致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五)认真梳理精查成果,总结推广强化监管。朔州市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 9 座“体检式”精查标杆企业,将其好的管理经验,比如“现场督学”安全教育模式、“七会”流程、电钳工“六个一”等,在全市矿山进行重点推广。忻州市着力巩固“体检式”精查工作成果,认真梳理分析企业自查报告、专家精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找准“病因”,对症下药,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办法,“一矿一策”,推动精准监管。
三、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部分市和矿山企业对“体检式”精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仅将“体检式”精查当作一次阶段性专项行动,没有真正作为夯实基础、提升能力的系统工作进行谋划。一些矿山企业将“体检式”精查等同于一般性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只注重对井下现场问题隐患的自查自改,没有严格对照“体检式”精查方案要求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方面的问题查找的少;有的企业自查不深、不细,仍停留在“有没有”的层面,缺少针对性、可操作性方面的分析评估,有的甚至存在做资料应付检查的情况;个别企业存在观望态度,甚至以停工停产来逃避“体检式”精查。
(二)工作组织不够得力。朔州市、忻州市未严格落实由市应急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式”精查的工作要求,将县级直接监管煤矿的精查工作交由属地县(市、区)应急局负责。吕梁市、晋城市未在 6 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煤矿的“全覆盖”精查,完成率分别为 95.1%、77.78%。
(三)安全责任压得不实。部分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存在未全员覆盖、责任不明确等情况,有的矿井责任制与企业实际不符,员工对自身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不清楚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矿井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制度内容针对性不强、与实际情况不符,有照搬照抄的现象;有的矿井在非常规作业管理制度中,未明确各类作业活动的发起人、审批人、验收人及监督人,未实现各环节发起有组织、过程有监督、结果有验收的闭环管理。部分矿井有制度不执行、有措施不落实,特别是一些现场作业安全措施,员工在操作时往往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致使相关制度措施只是停留在纸面上。一些矿井未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考核反馈机制,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导致各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和漏洞。
(四)教育培训仍有欠缺。一些矿井没有真正建立全员素质提升机制,部分矿井编制的应知应会手册内容不全、指导性不强;有的矿井未将应知应会知识编成考试题库或者考试题库未涵盖岗位所有应知应会知识,有的只注重考核员工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对员工实操方面考核比重不够;部分矿井未严格执行“教考分离”的原则,员工考试成绩不真实;有的矿井未将《企业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手册》列入培训教材,也未建立教育培训、考试与薪酬待遇、晋级晋升挂钩管理办法。
(五)设备管理短板明显。检查发现,大部分矿井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上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制度不完善、相关记录不齐全等。一些矿井未深刻汲取去年吕梁市临县黄家沟煤业“6·15”较大事故教训,检测检验过期、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各类保护不齐全或未严格按规定安设等问题隐患突出,极易引发事故。
(六)源头治理存在差距。从检查情况看,矿山企业基本上都实现了隐患的闭合管理,但对照“体检式”精查方案要求开展隐患源头治理工作还不到位,主要存在未建立隐患源头治理工作制度、未对重复发生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未制定从源头上防范隐患重复发生的整改措施、未制定对制造事故隐患人员进行惩罚及对发现、消除事故隐患人员进行奖励的制度等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深刻认识“体检式”精查工作的重大意义。“体检式”精查是夯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省应急厅近期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各市、各矿山企业要坚决摒弃“体检式”精查是阶段性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省里部署要求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推进、再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扎实做好“体检式”精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体检式”精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精准制定措施,建立整改责任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确保存在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上级公司要加强督促指导,着力解决所属矿山存在的人、财、物方面制约矿山安全生产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各市要强化督导检查,定期检点整改责任措施推进落实情况,对逾期未整改的,一律顶格处罚。
(三)持续巩固“体检式”精查成果推进精准监管。各市要认真梳理“体检式”精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选树一批安全管理标杆企业,向辖区内其他矿山推广。要实行清单式和档案化管理,推动“一矿一策、一矿一档”,分级分类建立台账,为针对性精准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附件:1.全省煤矿“体检式”精查工作情况表
2.全省非煤地下矿山“体检式”精查工作情况表
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7 月29 日
来源: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