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2-15 来源: 业务监管科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3-02-15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一、规划背景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优化乡村发展布局”的要求,细化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切实指引乡村地区国土空间有序发展,科学指导太原市县级、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的编制,我局组织编制了《太原市村庄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草案)。
二、规划范围
太原市市域范围内的634个行政村。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到2025年。
四、规划内容
(一)优化村庄分类布局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充分考虑村庄自身条件,综合研究发展前景,制定全市统一的村庄分类标准,合理划分村庄类型,优化村庄布局,提出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指引。
太原市村庄分类为搬迁撤并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保留改善类五个类别。市域634个行政村中,位于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共547个,其中搬迁撤并类村庄74个,特色保护类村庄60个,城郊融合类村庄168个,集聚提升类村庄27个,保留改善类村庄218个。
(二)构建支撑保障体系
1、制定乡村道路交通规划与布局。从带动村庄发展的角度统筹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畅乡通村、景景畅通”的市域乡村公路网络,提升公路网技术等级和畅通能力,实现乡镇通三级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以实现城乡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统一制定村庄内部道路、乡村交通设施建设标准。
2、制定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与布局。结合我市实际,深化细化国家《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等标准规范,明确乡镇、村两级七类公服设施体系,确定太原市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设施的配建标准、规模等级。
3、制定乡村市政基础设施配置与布局。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改善乡村基础设施突出短板为目标,建立健全乡村市政设施、防灾设施体系。提出各类设施预期建设目标;制定乡镇、村级市政设施、防灾设施配建标准;突破县乡行政边界限制,从市域层面完善优化各类设施分区、明确来源,指导县级、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设施布局及空间落位。
4、提出景观风貌控制与引导要求。从村庄全域全要素出发,提炼太原市村庄特征,提出村庄风貌“林、田、水、路、村”五大核心要素及控制要点,明确底线控制内容,为村庄规划中特色风貌控制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提供技术性指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现就本规划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三十天(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6日)
公示地点: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技术咨询电话:13834144313 3586150
意见反馈咨询电话:3586806
邮寄地址:金刚堰路2号 邮编:030002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