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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到团组】推进法治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民营企业信心

孙文凯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中小企业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民建、工商联界全国政协委员时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他还指出,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

“两个毫不动摇”,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三个没有变”,即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两个健康”,是指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策大方向是不断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改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面临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并且,这些政策意图不断在历次党的重要会议上被提出并被写入党的重要报告中。

正是由于这样的支持和鼓励,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重大进展,已经具有“五六七八九”的重要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2021年,民营经济税收贡献率已达59.6%,民营企业占经营主体96%,其重要性得到进一步提升。可以说,民营经济已成为保障民生、促进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研究表明,民营经济除了拉动经济总产出、提高税收、提高创新活力、促进就业和城镇化外,在提高居民收入和改善收入分配、促进出口、促进绿色发展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是实现中国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社会上也曾出现反对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非理性声音。加之疫情冲击,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投资意愿下降,发展信心动摇的问题。这对短期经济恢复和长期高质量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要长期提振民营经济信心,需要更具体的举措和更坚实的政策执行。

近年来,中国在营商环境建设和法制完善方面投入了巨大努力,在公平对待民营经济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政策的实施,使中国市场准入条件不断放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不断扩大。但与此同时,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仍然存在问题需要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仍有待继续放宽。据不完全统计,在能源、交通、金融、公共事业、文化等产业中,民营经济的准入门槛仍然很高。其他如医疗、教育等领域虽然鼓励民营企业进入,但事实上的歧视仍然存在。另外,在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竞争中,不对等待遇现象仍存在。

在信息公开、审批许可、招投标、土地供应、要素获取等方面均存在对民营企业的限制和歧视。地方保护主义者还会因地区分割设置限制企业跨地区经营发展的规定。此外,新市场的进入需要新资源的投入,而民营企业在获取资源方面不占优势,可能因资金、技术和人才短缺而无法进入新市场,形成事实上的门槛。有学者将民营经济在实际运行中面临的问题形象总结为“三道门”,即政策不落地的玻璃门,执行中条条框框的旋转门,准入门槛的弹簧门。

要解决这些问题,特别是不断提高民营经济信心,需要不断改革,尤其是提高法治社会建设。一方面是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是加强法律执行。增强全社会包括政府部门本身的法治意识,给民营企业家在经营范围、经营行为、财产保护等方面以可预期的确定性承诺,是提振民营经济信心、大胆发展的基本条件。

提振民营经济信心,还要进一步构建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深化“放管服”。要进一步落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原则;在企业创办、业务开创、破产清算中简化审批流程;在企业经营中做到“无事不扰”;在出现违背市场原则、法治精神时“有事必到”;在企业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高效协助。

要建设法治社会和服务型政府,还可以利用现代化的数字化工具,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做到公开、透明和高效。总之,民营经济信心的提升依赖于宽松、公平、确定性强的环境。中国在过去多年已经取得很大进步,未来需要防止反复,继续坚定不移推进改革。

(责任编辑:乐水 安然 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