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31 浏览次数: 5570 来源: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并住建字〔2023〕38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通知
古交市、清徐县住建局,各有关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3〕96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后的监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重点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对建筑业企业整体抽查比例不低于3%、工程监理企业整体抽查比例不低于10%。核查重点为:
1、未在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注册登记的;
2、已在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注册,但尚未录入人员信息、且未审核通过的;
3、已在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基本信息及人员信息,但不满足现有资质标准要求的;
4、企业现有资质和从业人员在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存在预警信息,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二、核查内容
(一)建筑业企业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简历、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
5、注册人员毕业证、职称证;
6、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毕业证、职称证;
7、技术工人岗位证书;
8、企业近期参保缴费人员证明。
(二)工程监理企业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简历、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
4、资质标准要求各类人员的毕业证、注册执业证书;
5、企业近期参保缴费人员证明。
三、核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市住建局于4月7日前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被核查企业名单,并在市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
2、被核查企业登陆“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将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于5月5日前按要求录入平台。
3、被核查企业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核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5月20日前携带核查表和相关原件到市住建局101办公室进行核查。
4、市住建局完成核查,并于5月底前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核查结论。
5、公示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重新核定结论。
6、6月底前,市住建局公告“双随机、一公开”核查结果,并函告市审批局。
7、接受省住建厅对我市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核查结果应用
核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
被核查企业提供资料真实有效且能够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核查结论为合格。对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整改期限为1个月,期满前应重新核定结论,经重新核定仍不合格或提供虚假印证资料的企业,我局将根据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函告资质审批部门撤回企业相关资质。
古交市、清徐县住建局根据本通知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附:1、附件1: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表.docx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