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级政府将加强对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监督管理工作。全面督导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落实相关工作,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对违规收取、挪用、截留、无故拖延退还保证金等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督促整改。未按规定退还保证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