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强调,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彻底排查各种风险隐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一”假期临近,群众出行出游等活动将大幅增加,同时一些地区陆续进入汛期,高温、暴雨、台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多,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增加。各地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以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场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开展专家指导服务,严密防控化解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平稳度汛。
要深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做好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和所有自建房摸底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前要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加大对城镇危旧房等改造力度,加强对城市低洼、临河地段和棚户区老旧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管理,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火栓、喷淋、烟感报警等设施功能正常。大力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常态化农房安全巡查机制。
要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巩固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和“百日行动”成果,常态化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前预防机制,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针对节日特点,做好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城市公园中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体育健身设备等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城市防汛安全管理,督促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巡查与维护,强化排水管渠、泵站和河道清淤、维护等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要精准防控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继续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险情台账,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实施全覆盖精准排查。妥善应对暴雨、台风、雷暴、高温、干旱等极端天气对施工作业安全的不利影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施工现场各类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执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督促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职,推动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
要加强城市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对城市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集中研判、预测预警。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的重点场所提高巡查频率。防范雷暴大风天气可能造成的广告牌、指示牌和道路杆线等构筑物倒塌。强化城市易涝点整治,防范积水内涝,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畅通城市供水、燃气等市政企业及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应对汛期突发事件报修渠道。加强城市公共区域私搭乱建治理,严肃整治在城市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乱挖、乱设、乱建等现象。
要强化预警提示和应急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和洪涝、地震等灾害,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舆情动向,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信息员作用,快速掌握突发事故信息,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加强与应急、地震等部门协调配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按照规定及时有力应对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4.28 李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