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地方出现的私拆承重墙等“野蛮装修”行为引发广泛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装饰装修活动,对装修活动中各方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进行明确。
“《通知》的发布,凸显了私拆承重墙、私自变动建筑主体等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的破坏性和危害性。”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会长张丽说。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表示,《通知》明确了各方主体的具体责任,为净化违法装饰装修环境进一步提供了政策保障。
人民网“强观察”栏目梳理发现,早在2002年,我国就已经颁布实施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装饰装修行为有所规定。
既然装修安全问题很早就引起了重视,为何乱象仍然存在?
“此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各地存在执行力度不一,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虞晓芬分析,长期以来“野蛮装修”的现象暴露出装饰装修领域安全意识薄弱、违规施工、缺失规范管理和监督环节以及处罚措施不足等问题。各环节原因交织影响,导致装修安全事件不时发生。
《通知》的主要监管对象是装修人、设计单位、装饰装修企业和管理单位。为根治乱象,《通知》对各方主体在装饰装修活动中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于装修人,《通知》明确禁止五种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其中包括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设计单位和装饰装修企业,《通知》明确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须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施工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对物业服务企业,要求向装修人告知装饰装修禁止行为、注意事项并加强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报告。
对于违法违规的设计单位及企业,《通知》提出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其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依法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并且要求装修人及其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要承担违法违规装修活动的整改拆除和恢复工程等相关费用。
在强化地方政府管理和监督责任层面上,《通知》对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了加强监管、强化相关企业资质管理和指导监督,以及加强装修安全宣传等方面的要求。
“《通知》通过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责任,严格处罚规定,以消除各责任主体的侥幸心理,增强责任意识。”虞晓芬说。
张丽表示,由于室内装饰装修涉及千家万户,涉及众多行业与产品,是一项涉及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综合性服务,行业从业者要把建设安全、健康、自然的室内环境放在首位,加强装饰装修安全建设,以提高全行业素质。
“下一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将依靠各地方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支持与配合,继续制定相应的行规行约、团体标准,加强自律管理,逐步形成完整的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全国与地区相结合的室内装饰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体系,全方位地提高室内装饰装修安全质量。”张丽说。
织密房屋装修“安全网”
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禁止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针对装饰装修活动的各个环节,明确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装修活动中涉及各方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规范装饰装修活动,提高相关人员和责任主体对房屋装饰装修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保障装饰装修质量安全和居住安全。
此前,安徽阜阳、北京等地已发布相关通知,强化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加快推进监管机制体制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安徽省阜阳市下发《关于加强物业住宅小区装修管理的通知》,强调住宅室内装修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违规装饰装修行为的巡查发现、劝阻和报告制度,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对装修现场的巡查,发现有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私搭乱建等违规违法装修行为,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劝阻(制止),向其发出《违规行为劝阻通知书》。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在装修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
北京市于5月底发布《关于加强住宅拆改承重结构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全市房屋建筑严禁出现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行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加强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巡查,当发现住宅存在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行为时及时劝阻,劝阻无效或已造成后果的,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
陕西省西安市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就落实管理责任、落实房屋所有人第一安全责任、规范装饰装修和房屋改造等作出明确要求。其中,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加强房屋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禁野蛮装修、非法改扩建及其他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经营用途。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达州市日前发布的通知指出,要进一步落实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的主体责任。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约定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或情形,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依法予以纠正,将检查记录存档。
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安全息息相关。部分城市开展房屋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工作,监督依法装修,筑牢安全防线,为居民创造优美、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上海市浦东区于5月下旬启动全区住宅小区装修申报登记工作,要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房屋装修必须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申报登记并合法合规文明施工。居民一旦有装修需求,既可以在装修开工前到所属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也可以自行扫描装修申报登记二维码或通过“浦东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装修申报自主登记,并于装修期内依法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检查。
广东省广州市则要求严格落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制度。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必须持装饰装修方案等相关资料,到物业服务企业办理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手续。其中,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强化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提高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及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等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是关键。因此,加强装修安全宣传也是江苏等地织密房屋装修“安全网”的重要措施。
江苏省印发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房屋装修改造私拆滥改的危害,提升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树立文明装修、合理使用的思想。加大对网格员、综合执法人员、村居(社区)“两委”人员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房屋倒塌事故警示案例的宣贯和培训,提升基层人员应对处置能力。加强装修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诚信体系,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无独有偶,达州市也要求大力宣传房屋装修改造中私拆滥改的危害,普及房屋装修改造基本知识,增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社会公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装修行业自律,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保障安全的良好环境。
此外,江西省南昌市还开展房屋装修知识“纪法讲堂”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帮助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辨别房屋拆改行为,避免因拆改结构或加建导致房屋开裂、倒塌等事故的发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详实,展示了保护房屋结构安全的重要性、常见房屋类型、常见违建拆除方法及注意事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专业性。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6.15 苏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