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市函〔2023〕569号
各市住建局、省综改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有关企业:
为及时掌握我省建筑业运行情况,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分析经济形势、制定行业政策提供数据支撑,我厅制定了《山西省特一级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制度(试行)》,经省统计局批准同意实施,报表有效期至2025年8月。为切实做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内容
调查对象为各市、县(市、区)辖区内具有特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
二、报送方式
报送方式为网上填报,有关企业通过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企业版)进行报送,报送数据发至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企业版下载网址:https://zjt.shanxi.gov.cn/SXJGPublic/index)。
三、填报时间
特一级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工作,自2023年9月起填报(填报8月数据,之后填报以此类推)。月度调查表中,建筑业总产值等前十项指标填报时间为次月6日前(节假日顺延),企业总收入等其余指标填报时间为次月15日前。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特一级建筑业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学习《山西省特一级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制度(试行)》(详见附件1),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杜绝虚报、瞒报、漏报。
(二)请各市住建局安排专人做好属地企业的数据填报督促工作,填写月度调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详见附件2)并反馈至市场处sxsjstscc@163.com邮箱。
联系电话:0351-3580032/3580010
附件:1.山西省特一级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制度.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5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