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动态考核审查意见的通知
并住建字〔2023〕9号
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22〕1612号)、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太原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并住建字〔2022〕207号)等要求,我局组织专家于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6日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级及劳务)动态考核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考核共受理企业资料1775家,其中审查意见为合格1501家,需要完善资料274家,详情见附件1。
一、审查意见为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级及劳务企业),请携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副本于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8日,到太原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办公楼一层123室,加盖《2022年度太原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合格专用章》。
二、审查意见为“需要完善资料”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申述,申述阶段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8日。在此期间,企业可提供申述补正材料进行申述,逾期不予受理,维持原审查意见。我局组织对企业申述材料进行审查,核定动态考核结果。
三、审查意见为“需要完善资料”的企业,请根据公示意见进行整改,按要求填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补正申请表(附件2),将申请表与补证材料复印件统一装订成册(附资料目录和页码,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3),将上述装订材料与补正资料原件在公示后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3月31日报至太原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办公楼一层123室进行审核,逾期视为企业主动放弃。审查合格后加盖《2022年度太原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合格专用章》,补正不合格企业确定为2022年度太原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不合格。
四、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动态考核资料的企业,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动态考核材料及相关原件,逾期不予受理。逾期仍未报送资料的建筑施工企业,视为不合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太原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并住建字〔2022〕207号)文件中列明“其他行业企业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考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项为房屋市政类别以外的)。”鉴于此类型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需求,相关企业可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动态考核材料及相关原件,我局将按照标准严格考核。
近期,各级各部门出台了多项加快复工复产和推动经济复苏的政策。在本次考核中,我局按照“突出重点、宽严相济”的原则核定考核结论。各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构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附件:
附件1 2022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审查意见.xls
附件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补证申请表.docx
附件3 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补正说明材料(样式).docx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