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企业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并分别设置绩效目标,推进计划实施期三年,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推进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受经营环境变化确需调整的,需报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审核同意,且调整后的推进计划投资额、绩效目标等不得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