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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西中部城市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山西中部城市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晋政办函〔2024〕9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协调解决山西中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建立山西中部城市群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组织落实国家培育发展山西中部城市群的战略部署,研究审定总体发展规划和支持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研究审议事关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山西中部城市群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审定太忻一体化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太原市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安排部署,加快推动太原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金湘军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召集人:吴  伟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韦  韬 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

成    员:李秋柱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向弟海 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长级)

卢建明 省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厅长级)

骞  进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  韬 省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赵沂旸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炯玮 省委金融办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正厅长级)

范兆森 省政府副秘书长、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马  骏 省教育厅厅长

刘俊义 省科技厅厅长

潘海燕 省工信厅厅长

张韶华 省公安厅厅长

姚  逊 省民政厅厅长

苗  伟 省司法厅厅长

常国华 省财政厅厅长

常建忠 省人社厅厅长

姚青林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王帅红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黄  巍 省住建厅厅长

郭丙福 省交通厅厅长

龚孟建 省水利厅厅长

孙京民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王宏晋 省商务厅厅长

王爱琴 省文旅厅厅长

张  波 省卫健委主任

王启瑞 省应急厅厅长

王文保 省国资委主任

鞠  振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晓东 省统计局局长

李东洪 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邓维元 省能源局局长

刘润民 省文物局局长

刘中雨 省医保局局长、一级巡视员

袁同锁 省林草局局长

张  翔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高  波 人行山西省分行行长

姜玉波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陆  勇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晓东 忻州市委书记

孙大军 吕梁市委书记

常书铭 晋中市委书记

雷健坤 阳泉市委书记

张新伟 太原市市长

李建国 忻州市市长

张广勇 吕梁市市长

刘  星 晋中市市长

刘文华 阳泉市市长

三、运行机制

1.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伟常务副省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2.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提出。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由副召集人主持召开,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市县和相关专家参加。

3.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促。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4.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如有需要由省发展改革委代章。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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