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行业新闻 > 政策法规
 

两部门印发《生态环境监测“十五五”规划》

  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记者高敬)记者15日获悉,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生态环境监测“十五五”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规划提出,以更高标准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夯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监测根基。

  规划明确,到2030年,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建成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国家监测网络实现体系化运行和数智化升级,央地监测网络协同布局、互联互通。新污染物、重金属、生态问题等风险预警监测能力基本形成。自行监测穿透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数据质量持续提高。监测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取得突破,主流监测装备基本实现自主可控。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全面加强,部分地区率先建成现代化监测体系。展望2035年,与美丽中国建设进程相适应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综合实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规划部署了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推进监测业务支撑提质增效、加强全过程穿透式质量管理、加速监测技术与装备数智化升级、不断提升依法监测水平等5方面重点任务,提出了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管理能力建设、新污染物协同监测能力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建设、国家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建设、自行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升级等6项重大工程。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事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生态环境监测“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6年7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气象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