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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做好春耕备耕工作 为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打牢基础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春耕备耕工作,为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打牢基础。一是抓好小麦、油菜春季田管。因地因苗加强技术指导,及时防范春旱、倒春寒、病虫害等灾害。二是尽快明确各地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确保春播面积落实,稳住大豆种植面积。三是扎实做好保障服务。抓好农资跨区域调剂调运,支持农民备种备肥。开展线上线下农业技术培训。组织做好农机检修和跨区机耕机播,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帮助小农户种好地。四是落实最低收购价、生产者补贴等政策。五是加大对大豆种植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补助全覆盖,提早下拨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南方早稻集中育秧补助,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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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要求持续抓实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推动经济运行在年初稳步回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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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要求推动消费加快恢复和保持外贸外资稳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推动消费加快恢复和保持外贸外资稳定,增强对经济的拉动力。一是加力扩消费。推动帮扶生活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政策全面落地。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促消费活动,促进接触型消费加快恢复。合理增加消费信贷。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工作。二是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继续推出实际举措,努力稳定外贸。推动国内线下展会恢复,支持企业出境参展。落实出口退税、信贷、信保等政策,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支持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拓市场。促进跨境电商、海外仓等进一步发展。提高外贸竞争力。合理扩大进口。三是积极吸引外资。推动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加快落地。支持地方招商引资。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等平台作用。落实便利人员跨境往来措施。持续加强外资企业服务,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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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要求持续抓实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推动经济运行在年初稳步回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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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零时起,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通知》,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实施。取消经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不设通关人员限额。恢复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经营活动。港、澳门入境人员,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如7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为阴性者放行进入内地(3岁及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查验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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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这13项涉税费资料纳入容缺办理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和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的公告》,自2023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13项涉税费资料纳入容缺办理范围,包括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车辆购置税申报等(具体业务事项和可容缺材料可点击“详细阅读”查看)。当纳税人提交的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材料资料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经纳税人自愿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可容缺后补的资料后,税务机关可为纳税人容缺办理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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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办”“委托办”等6项措施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
公安部自2023年2月10日起,推出公安机关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6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推行3项便利办理驾驶证业务措施:便利延期换领驾驶证、便利回国换领驾驶证、便利持境外驾驶证换领中国驾驶证;推行2项便利办理身份证业务措施:便利委托代办居民身份证、便利回国就近换领居民身份证;推行便利查询出入境业务和管理政策:境外中国公民如需获取本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记录等信息,可登录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下载,如需了解我国出入境管理政策,可拨打国家移民管理局24小时服务热线1236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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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三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近日,人民银行印发通知,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三项货币政策工具。一是碳减排支持工具延续实施至2024年末,将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二是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末,2023年继续并行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三是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6月末,将中小微物流仓储企业等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增强金融支持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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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来了!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规定,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已办理的出口退税按现行规定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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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起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的公告》,自2023年2月7日(含当日)起,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当事人以电子形式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的,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下载电子专利证书;以纸质形式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的,按照《领取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中告知的方式下载电子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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