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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集中供热相关政策和知识解读


供热常

1.什么是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是以热电厂的高温、高压热水作为热媒通过城市管网到达热力站,经过热力站换热后再向热用户供热的方式。其特点是:由于热源是电厂,热效率高,对环境污染小,而且是24小时连续供热,用户室温恒定。

2.什么是大型热源厂集中供热?

答:大型热源厂集中供热,是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采取以大型锅炉房为热源,向一个较大区域供热的方式。该系统热效率高,供热技术先进,而且采用了先进的除尘脱硫设备,并对烟气、烟尘及二氧化硫的排放实施实时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环保要求。

3.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是工业余热吗?

答:有人认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是利用电厂发电后冷却水用于集中供热,这是一种误解。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不是工业余热,它是以热电厂作为热源,发电机组在产生电能的同时,抽出一部分蒸汽来供热,冬季供热要减少25%-30%左右的发电量。

4.目前我公司实施的集中供热现状及效益如何?

答:我公司热电联产集中供热1990年开工建设,1994年首期300万平方米投运,到目前已先后建成“一电”、“二电”、“东山电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东山大型热源厂及城南大型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截止2006 年底,累计实现供热面积3000万平方米 。

近年来,集中供热快速发展,累计投资23亿元,铺设主支干线管网237公里,建成中继泵站一座,热力站384座,其供热范围东达太行路以西,西至和平路,南到南内环街、部分已扩展到坞城路山西大学一带,北至胜利街以南(包括北固碾、新村及中北大学)的市中心区域约50.7平方公里范围。

实施集中供热,具有良好的环保效益、节能效益和社会效益。传统的中小型燃煤锅炉,燃烧效率低,燃烧过程中有大量粉尘、二氧化硫及其它有害气体排出,对城市大气及地面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这些中小型燃煤锅炉房多而分散,每到冬季来临,大批的煤运往市区,露天存放,燃烧后产生大量的灰渣,这些煤及灰渣在存放、装卸、拉运过程中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且分散在市区又脏又黑的燃煤锅炉房、煤场、烟囱又会严重影响城市的美观和形象。实施集中供热以来,累计取消燃煤锅炉房884座,拔掉烟囱1160个,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4.13万吨,粉尘排放量6.47万吨,年减少灰渣排放量36.78万吨,为我市的大气质量和城市环境改善做出了巨大贡献。

实施集中供热后,减少了大批拉煤运渣车辆进出市区,有效地缓解了市区交通的压力。减少锅炉房和煤灰占地1200亩,腾出地可更多用于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及绿化美化。使我市1884个单位、29.1万户约110万居民用上温度恒定、优质的现代化供热,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也使城市供热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

5.我市集中供热近期和远期是如何规划的?

答:目前,我市现有各类供热建筑面积6489余万平方米,截止2006年底,我公司已累计实现供热面积3000万平方米,约占我市可供热面积的46%。按照集中供热总体规划和省市要求,将进一步加快集中供热建设步伐。从2006年开始,3-5年内,新建供热能力为700万平方米的城西大型热源厂(已开工)和供热能力为700万平方米的城南第二大型热源厂;扩建东山热源厂新增供热能力100万平方米;拟开工建设供热能力为1000万平方米的一电七期和供热能力为1000万平方米的二电六期的热电联产工程。这样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3500万平方米,将使我市市区集中供热热化率达到95%以上,市区绝大部分居民用上集中供热。

6.供热、制冷、热水三联供能否在我市实现,在什么条件下实现?

答:供热、制冷、热水三联供是指以同一个热源使用同一套管网系统向城市公用建筑或民用住宅冬季供暖、夏季进行空调制冷并常年供应热水的系统。由于集中供热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夏季管网处于闲置状态,如果在现有的热力站内增加制冷设备或新建制冷站,利用原管网即可进行制冷,不仅省去了管网建设的初期投资,而且提高了设备能源的利用率。据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对我市东山制冷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测算,制冷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时,制冷达到经济效益盈亏点,所以当用户具备了供热水的管网及制冷的空调系统,并且用户数量达到经济合理的范围就可实现。

7.煤烟型大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有哪些?

答:煤烟型大气污染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烟尘。二氧化硫对人体的危害很大,尤其是当二氧化硫被氧化成硫酸雾或形成硫酸盐后,与空气中的细小颗粒物结合在一起进入人体呼吸道和肺部,可引起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等和其它恶性疾病。煤炭燃烧排放的氮氧化物主要有NO和NO2。氮氧化物中对人体健康危害最大的是NO2,主要破坏呼吸系统,可引起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当NO浓度较大时对人体的毒性很大,它可与血液中血红蛋白结合成亚硝酸基血红蛋白,从而降低血液输氧能力,引起组织缺氧,甚至损害中枢神经系统;氮氧化物还可直接侵入呼吸道深部的细支气管和肺泡,诱发哮喘病。我国燃煤烟尘排放占排放总量的70%左右,烟尘主要以颗粒物的形式在大气中悬浮和传输。烟尘中小于10微米固态和液态颗粒物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粒小体轻,可长期飘浮在空气中,还可吸附各种金属粉尘、病原微生物、以及苯并芘等致癌物。这些可吸入颗粒物随人的呼吸进入体内,或滞留在呼吸道不同部位,或进入肺泡,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8.太原市集中供热的行业主管部门是谁?集中供热主要实施单位是谁?

答: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为我市的集中供热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我市城区内的供热管理工作。我市集中供热主要实施单位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是什么时候经什么组织通过、批准的?

答:《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是1995年10月27日太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9年11月30日经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批准的。

10.供热立法有何意义?

答: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维护供热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本着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分级管理,坚持发展集中供热,有计划地改造区域供热。

用户热费缴纳常识
目前我市集中供热执行的供热价格是依据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08〕301号、〔2009〕281号文件规定的:集中供热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60元或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80元收取;非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7.50元收取。用户应当在每年十一月一日前缴纳采暖费。
按照《太原市城市供热收费管理办法》(并城乡管发〔2010〕40号文件)、《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特殊层高居民建筑集中供热收费工作的通知》(并城乡管函〔2018〕1023号文件)规定:居民建筑层高超过2.8米但不足3.2米的,按供热面积收费。超过3.2米的,按2.8米计价收费,每超过0.1米,加收按供热面积计算的热费的3%;非居民建筑层高超过3.2米的,每超过0.1米,加收按供热面积计算的热费的3%。文化、教育以及保护建筑等公益性设施加收至100%为止。
我公司目前共有五种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一:作为单位或个人用户,如果没有与供热企业签订“三供一业”合同,需由小区物业或产权单位代收热费,再交给供热企业。
缴费方式二:如果与供热企业签订了“三供一业”合同,就会有一个用户编码卡号,可登录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进入供热缴费栏目,输入用户卡号和姓名,实现网上自助缴费。
缴费方式三:手机微信关注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通过“热付通”输入用户编号和姓名,完成缴费。
缴费方式四:可登录支付宝-生活缴费-暖气费,选择太原市热力集团公司,输入用户卡号自助缴费。
缴费方式五:微信搜索【太原本地宝】官方公众号,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回复【供暖】即可查询太原供暖缴费入口,以及供暖时间、供暖范围、供暖缴费标准、供暖服务电话及注意事项等信息。
热用户如需查询用户卡号,可与小区物业或与所属辖区供暖分公司联系查询,获取相应的用户编号。
按照太原市民政局和太原市财政局每年下发的低保户补贴文件,六城区享受集中供热的城市居民低保户,住房使用面积在45平米以内的,按现行供热收费标准(使用面积4.8元/月/平米)负担15%的供热费,其余85%由财政负担。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按现供热收费标准(4.8元/月/平米)自行缴纳。具体办理办法为:供热区域内第四季度享受城市低保补助的住户,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的供热分公司认证、核算、缴费一次完成。
按照《太原市城市供热收费管理办法》,(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文件〔2010〕40号和〔2012〕169号)规定:用热建筑在运行一个采暖期后,可根据需要向热力公司申请暂停供热。用户(合同单位)申请停止用热的,应提出停热书面申请(承租者需有房屋产权人书面同意意见)。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按两部制计费办法收取基本热费(即30%)。对可能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影响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不予办理停止用热。实行分户控制的在每年10月10日前,未实行分户控制的在9月30日前提出申请。


供热范围
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热服务范围及服务电话
太原热力集团客服电话:4158850
1、小店第一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小店区“体育路-南环高速-坞城南路-庆云街-马练营路”以西集中供热区域
不含:综改区
服务电话:0351-2411567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滨河东路文予凤凰城西北侧约200米
2、小店第二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小店区“体育路-南环高速-坞城南路-庆云街-马练营路”以东集中供热区域
不含:山西瑞光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区域(民航区域)
服务电话:0351-2770200
办公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东延民航街与和煦路交叉口西北
3、迎泽第一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迎泽区建设路以西集中供热区域
服务电话:0351-7776026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老军营南区49号楼
4、迎泽第二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迎泽区建设路以东集中供热区域
服务电话:0351-2770609
办公地址:太原市迎泽区东峰路与南十方街交叉口西南500米
5、杏花岭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杏花岭区集中供热区域
不含:城北热力供热区域(滨河东路以东,迎新街以南,卧虎山公路以西,胜利街以北)
服务电话:0351-3334629;0351-3334786
办公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北沙河交叉口西北角
6、尖草坪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尖草坪区集中供热区域
不含:
城北热力供热区域(滨河东路以东,迎新街以南,卧虎山公路以西,胜利街以北)
草坪热能供热区域(新兰路二电厂铁路西,从北下温村至中北大学沿线区域)
服务电话:0351-2837661;0351-2837662
办公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多福路与北排洪渠交叉口东北角
7、万柏林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万柏林区西环高速以东集中供热区域
不含:
二热力供热区域(西环高速以东,南中环街以北,滨河西路以西,南内环西街以南,局部延伸至原一电厂周边)
太重住宅区。
服务电话:0351-5683104;0351-5683105
办公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上庄北街与上庄北路交叉口西南角
8、西山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万柏林区西环高速以西、万亩生态园以北集中供热区域
服务电话:0351-7782795;0351-7782796
办公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红沟靶场路47号
9、晋源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晋源区集中供热区域
不含:
二热力供热区域(西环高速以东,南中环街以北,滨河西路以西,南内环西街以南,局部延伸至原一电厂周边)
再生能源供热区域(西环高速以东,南中环街以南,滨河西路以西,蒙山大街以北)
服务电话:0351-5281050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滨河西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