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徐鹏航、彭韵佳)记者28日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
国家医保局已于当日公布《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申报指南等文件。
据了解,今年的工作方案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小幅调整:一是申报条件方面。按规则对药品获批和修改适应症的时间要求进行了顺延,2019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或修改适应症的药品可以提出申报。二是调出品种的范围方面。将近3年未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应的常规目录药品,以及未按协议约定保障市场供应的谈判药品列为重点考虑的情形,强化供应保障管理。三是强化专家监督管理。明确专家参与规则和遴选标准条件,加强对参与专家的专业培训和指导,提高评审测算的科学性、规范性。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药品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不是目录调整的终点而是起点,最终目标是让参保人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目录调整,除在调出情形中增加未按协议约定保障市场供应的谈判药品外,还将在今年的协议文本中增加关于保障药品供应的条款并纳入考核管理,督促医药企业在谈判成功后做好市场供应,从而更好保障广大参保患者权益。
根据工作方案,今年的工作程序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5个阶段,预计将于11月份完成谈判并公布结果。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谈判药品续约规则》以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正式公布。2024年7月1日-14日在我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nhsa.gov.cn/)开通网上申报系统,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予以关注。
附件:1.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
2.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